福州组织1500名毕业生就业见习 每月补贴单位1350元

20.09.2016  08:09

  福州晚报9月20日讯(记者 李晖)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据悉,今年,我市将组织1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3个月。

  记者了解到,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且已申领《就业创业证》的福州生源毕业生和在榕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经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双困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据介绍,见习单位每年7月至10月均可向相应的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见习岗位,见习期间按月向见习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1350元/月。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留用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予以见习补贴。

  详情请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fuzhou.gov.cn/)和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