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光泽3名村干部被通报

12.10.2015  19:42

  笔者9日获悉,光泽县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两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寨里镇西溪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吴隆刚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西溪村先后三次用公款共12388元购买土特产送礼。今年9月,寨里镇纪委给予吴隆刚党内警告处分。

  寨里镇梅溪村支部书记王忠明、村主任吴仁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6月,梅溪村为5名在职村干部违规发放退职补助45293元;2014年1月,用公款5475元购买土特产送礼;2013年10月,超标准接待消费3830元。今年9月,寨里镇纪委给予王忠明、吴仁旺党内警告处分。 (陈蓉)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