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检察院监督清理39名未执行罪犯
28.08.2014 19:14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8月28日讯(吕楚程) 近期以来,惠安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执行专项清理检察工作,对39名未执行罪犯进行清理,其中34名罪犯被收押执行刑罚,4名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程序,1名在逃罪犯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确保刑罚的依法公正执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生效判决的严肃性。
前段时间,惠安县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名被法院判处监禁刑的罪犯并未被收押执行刑罚,于是该院迅速部署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执行专项清理检察工作,对未及时将罪犯交付执行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了纠正、督促收押执行的检察建议。
县法院、县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对此高度重视,也先后部署了专项清理工作。目前辖区内39名未执行罪犯均已清理,其中34名罪犯被收押执行刑罚,4名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程序,1名在逃罪犯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为防止出现执行漏洞现象,惠安县检察院与辖区内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制度形式对未羁押罪犯的交付执行程序作出具体明文规定,对看守所收押患病人员程序、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程序也进行规范。该会议纪要也是泉州市各县市区中第一份专门针对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惠安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执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得到了省、市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充分肯定,并相继在全市、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审前未羁押判监禁刑未能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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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