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1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

23.07.2015  14:06

  莆田网讯 日前,来自我市有关单位的21名同志被聘为首批国家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今后,他们将代表社会各界对我国的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工作进行监督。
  此次聘任的21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主要负责按照《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旅游的相关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和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旅游从业人员、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等。若发现问题,监督员可直接向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提出,也可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
  据悉,“国家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是国家旅游局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的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群体。(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