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8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上岗履职

26.05.2018  12:34

  人民监督员接过聘书。

  25日,市司法局举行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业务培训,这标志着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80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实践发展,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提高监督实效。

  颁证仪式后,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就“如何当好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这一主题为新选任的市级人民监督员上了一堂课。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曾经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两届的不再选任。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属于非全职、公益性兼职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展3年多来,市司法局组织领导到位、沟通培训到位、规范管理到位、保障服务到位,高标准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据介绍,3年来,全市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活动,累计54批次167人次。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对加强我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有益经验。(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周懿宁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