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成诈骗利器 骗子撂倒39名商家诈骗得手40万

27.12.2015  00:31

  被告人蔡某林伙同他人,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学校老师等身份,以需要购买AB消毒水为名,让被害人代为支付货款或定金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黄某荣受其指使,开设银行卡为其取款以获利,被法院判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南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蔡某林是广东省惠州市人,2013年底至2014年4月,他伙同他人流窜建瓯、松溪、政和等地,通过购买黄页以及上街抄写日用品店、建材店招牌上的名字、电话等,掌握有关工作人员及店铺的信息,随后回到广东家中,以教育局工作人员、各学校校长、老师、工程承包人等身份,打电话给受害人,称因学校或工程需要购买AB牌消毒水,请被害人向化工厂代购还可以赚取差价,随后以要先支付货款给化工厂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大部分被害人因骗子冒充的教育局工作人员和老师等真有其人,又有明显的差价,纷纷中招,向骗子所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最少的被骗200元,最多的被骗4.5万元,只有两人因及时发现骗局而未得逞。蔡某林先后作案39起,骗取钱财40万元。黄某荣是广西玉林人,明知蔡某林诈骗,仍受蔡某林指使,在松溪、政和两县开设银行卡,为蔡某林提取诈骗所得款项,从中获利4100余元。2014年4月25日,蔡某林和黄某荣在广东省惠州市蔡某林住处被建瓯市刑侦大队民警抓获。经审理,一审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蔡某林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黄某荣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刘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