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检察院聘请第二届10名合适成年人

03.12.2014  20:30

 

    福建检察网12月3日讯(佘晓冬 林丹丹) 12月3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合适成年人聘任会暨培训座谈会,聘请10名同志担任合适成年人。
    会上,该院总结了第一批合适成年人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并向十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希望他们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履职,积极地献言献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努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对合适成年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双方还就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如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座谈。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参与讯问、帮教、庭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挑选合适成年人作为这部分未成年人的“临时家长”,对他们进行教育、疏导、抚慰工作,并协助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生活背景、性格特征及是否具备较好社会帮教措施等社会调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提供重要依据。 
     2013年,城厢区检察院聘任的首批合适成年人,在参与讯问、教育挽救、监督执法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分析总结合适成年人一年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及时对因工作安排、个人原因等不能继续任职的合适成年人作出调整,进一步优化和壮大合适成年人队伍,充实了一批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社会工作者担任合适成年人该举措必将有力助推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