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遴选5名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

23.05.2016  15:07

  清流县纪委、县组织部5月18日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经县委研究同意,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名额

  一般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情况统一调配。

   二、遴选对象

  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男性)。

   三、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事业心、原则性和责任感强。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3 乡镇、县直单位公务员入编满2年。

  4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不足三年的视同三年)。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试用期未满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转任等步骤进行,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清流县政府六楼),联系人:王圣荣,联系电话:15859831342、5333058。

  3.报名材料:《中共清流县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