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13名党员干部违规经商、投资入股被问责
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永纪轩)11月10日至20日,永定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集中整治,发出书面函询37份,5人被党政纪立案,8人被提醒谈话并限期整改。
这是永定区纪委开展第二轮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谋私逐利,在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据悉,从10月份开始,永定区纪委为推进贯彻龙岩2号文件,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谋私逐利专项行动,对法律服务中违规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投资入股、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违规持有未上市公司股份等四大方面分四轮重点整治。此前,在第一轮集中整治法律服务中违规取酬中,已有6名党员干部被立案、7人被诫勉提醒谈话,追缴违规取酬金额13万余元。
“要对照党纪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要坚决查处,端正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良习气。”近日,该区纪委负责人在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谋私逐利问题上铿锵有力地说道。龙岩市委2号文件明确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一味追究发财致富,所作所为逾越了从政当干部的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明里暗里在企业入股分红利,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提供便利,甚至当“后台老板”。
为此,该区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土楼清风网站、土楼清风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开展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范围、方法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党员干部明白当官发财当两道的道理。强化制度约束,重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自己不经商办企业、不投资入股;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要向组织报告,向群众公开,自证清白,避免“瓜田李下”,防止利益冲突。强化监督执纪,区纪委协调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收入、干部在公司兼职、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等方面情况全面审核查验,从中筛选出违规问题线索;同时,由区纪委常委带队,派出5个监督检查组,多方面进行调查核实。
“那些违规经商的干部,有的虽然能够坚持上班,却‘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该区退休干部老黄竖起大拇指对集中整治活动表示赞赏。
不良习气的形成,既有纲纪废弛之弊,又有人心变化之病。永定区委、区纪委坚持不懈贯彻市委2号文件,旨在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扶正祛邪、固本培元,把那些陷在“灰色地带”的干部召唤回来、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
永定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投资入股,就是在从政的路上跑偏,会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的恶劣影响决不能小觑;下阶段还将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彻底排查党员干部谋私逐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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