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步伐:福建省检察院121名人民监督员履职

03.07.2015  11:45
福建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2015-07-02   发布:贺华锋  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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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网7月2日讯(贺华锋) 今天上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行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开班式,121名由省司法厅选聘担任福建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各届人士开始正式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能。据了解,福建是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10个试点省份之一,目前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基本完成,共有495人受聘担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这标志着福建省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新的重要步伐。




当天上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灵珍,以及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其他相关领导参加颁证仪式并为121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在会上作了致辞。他回顾了全省检察机关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12年来取得的成绩,阐述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希望全体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并监督检察工作,创造出独具特色的福建经验,不辜负中央期望,不辜负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期望。何泽中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改革为新的起点和契机,抓住机遇、趁势而上,不断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制度措施,促进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将继续加强与省司法厅的交流协作,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检察院坚定不移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切实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拓宽知情渠道,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议办理机制、约见检察长制度、邀请视察或执法检查等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运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门户网站、“福建检察”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实时、全面地向大家传递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信息或案件信息,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颁证仪式上,省司法厅厅长陈勇对新选任的121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表示祝贺,并介绍了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本届新任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特点,鼓励全体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不辱使命。




据了解,党中央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都涉及了这项改革任务。今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安排,去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吉林、福建等10个省(直辖市)先行进行试点。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下发的《意见》及《改革方案》,加强沟通磋商,密切协调配合,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0月,福建省司法厅成立了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1月两次召开了试点改革工作的联席会议,就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具体工作步骤、双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磋商,达成了共识。2015年1月,福建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司〔2015〕5号),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内容、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本着先行先试,从我省实际出发,今年1月,省司法厅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闽司〔2015〕6号),在全国率先研发全省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



人民监督员选任是此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2015年3月18日,省司法厅发布选任公告,公开向社会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在省属主要媒体福建日报、法制今报、海峡都市报、东南网及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在整个选任工作中,省司法厅严格按照最高检、司法部《改革方案》和《意见》中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公开报名、组织考察、遴选公示、名单公告等环节依序进行。




这次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体现了“调结构”原则,选任的省级121名人民监督员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有58人,占选任总数的47.9%,达到了最高检、司法部关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选任人数一般不应超过选任总额50%的要求。选任人员兼顾了不同层次、派别、年龄段、部门行业与专业等,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9人,占选任总数的40.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7人,占选任总数的38.8%,体现了“人民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原则。确保了这支队伍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广泛的代表性、较扎实的群众基础、较好的履职条件与能力。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除个别地区尚在公示阶段外,其余已基本结束,全省目前共选出人民监督员495名,较改革前增加约40人。




当天上午,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开班式结束后,121名人民监督员在省检察院体验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参加了初任培训。最高检、省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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