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推荐17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
04.04.2018 21:5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教育部决定从2018年起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其中我省推荐名额为17名。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成长,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
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前发布《推荐2018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明确,遴选对象为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奖励,每人1万元。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他们专业发展。
遴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我省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省(区、市) | 人选推荐名额 |
1 | 福州 | 2 |
2 | 厦门 | 1 |
3 | 漳州 | 2 |
4 | 泉州 | 2 |
5 | 三明 | 2 |
6 | 莆田 | 1 |
7 | 南平 | 2 |
8 | 龙岩 | 2 |
9 | 宁德 | 2 |
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1 |
| 合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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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8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