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法院:新推“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便民服务

20.11.2015  12:18
  11月16日,记者从厦门市同安区法院获悉,日前,同安法院交通法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达成《关于建立“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便民服务机制的备忘录》,共同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便民服务机制。

  交通事故伤者通过“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提出欠费治疗或保险公司先予支付部分医疗费的申请,保险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将可预支额度反馈给交通法庭,交通法庭根据伤者申请结合保险公司意见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并网上回传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将欠费额度通知或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医院。

  该便民机制旨在妥善处理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且伤者又急需治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衍生纠纷,以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避免事故伤害扩大化,减少诉讼。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