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与同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5月底联合设立同安区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站,该联络站设在同安区人力资源大厦,成立4年多以来,在完善同安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日常工作衔接良性互动。对于需要由劳动监察大队利用劳动行政手段查处或协调解决的来电来访事项,中心及时引导或转呈劳动监察大队承办;对于涉法涉诉咨询或经初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投诉事项,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引导或转呈法援中心承办。二是便民援助通道快捷畅通。联络站负责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要求、提供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及时转呈中心审核办理。中心按照“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及时审查、受理。三是重大案件协调配合有序。对重大、复杂、敏感,尤其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事件或情况紧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申请事项,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主动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工作,通过协调、引导、受理、调处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争议。
2012年至2014年,同安区法援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达6060件,其中农民、农民工受援人达5417人,三年期间为农民工讨薪数额达6799.56万元。仅2015年1-8月期间,受援农民工就达1416人,占受援人总数的90.54%。
(厦门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