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法院审理村官挪用公款案 145名村社书记旁听

28.11.2014  21:25

中新网南昌11月28日电 (记者 王剑)既打老虎,也打苍蝇。今年以来,江西省纪委通报多起“小官”、“村官”腐败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加强管理监督。

江西省纪委28日通报,该省吉水县纪委27日组织145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在该县法院旁听黄桥镇小陂村委会主任袁某某,村小组干部袁某某、邓某某、邓某某,县工商银行城关支行职员邓某某等5人挪用公款案件的公开审理,接受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江西省纪委系统公开通报多起“小官”、“村官”腐败典型案例。11月24日,南昌市对近年来查处的8起典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发出通报。其中,南昌县富山乡乡村两级干部违纪违法“窝案串案”共查实违纪违法人员38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村股级干部15人,涉案金额260万余元。目前,司法机关已处理20人、正在查处18人。

据了解,2014年1至10月份,仅南昌市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8人,移送司法机关或受到刑事处理44人。

今年2月,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查处了一起村干部腐败案件。该区河下镇江口村委会会计敖某,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将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多次转入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达350余万元。

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庆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农村‘苍蝇式腐败’之所以蔓延,原因是一些村务公开成了摆设,乡镇纪委对村级组织监督乏力,甚至对违规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