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委员:农村“两后生”易成为失管一代
我的职业是律师,平时接触农村问题青年的案子较多,其中农民老朱家的悲剧深深刺痛了我,也引起了我对农村“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问题的关注。
老朱几代单传,为了“延续香火”,在已超生二个女儿二次被罚款的情况下,顶住压力要了个儿子。19年后,儿子已长大成人之时,老朱传宗接代的梦想却彻底破灭。在高中毕业高考落榜的那年冬天,老朱的儿子参与斗殴,混乱中被砍致死。“当时还不如不要这儿子呢,造孽啊!”事后老朱痛心疾首跟我讲述孩子的事情。
接待完这位痛苦的父亲后,一股悲凉和无奈的情绪,促使我开始梳理从业20年来所办理的涉及农村“两后生”的刑事犯罪案件。应当说,每个案件都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而这种悲剧仍然在不断上演。
法律处罚了违法犯罪的“两后生”,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群体健康成长的问题。作为律师,为犯罪的“两后生”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是我的工作,但作为政协委员,我有义务、有责任就解决“两后生”的问题建言献策。近年来,我走访了基层公安局刑警队,与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进行座谈,梳理诸多相关案件,分析被判处刑罚孩子的案情。
这个群体年龄在15至20岁,和大多数同龄孩子相比,较早走上了社会。这些孩子有哪些特点呢?他们生长在农村,家庭条件都很一般,很多孩子家庭经济困难而且家庭管教不力,甚至家庭不和或已破裂。“两后生”群体往往知识贫乏,技能欠缺,社会适应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弱,抵制不良诱惑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加之家庭经济条件差,这些孩子很容易成为失业、失管的闲散人员而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
“两后生”群体所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因,文化水平低、是非辨别力差是主要因素。试想,老朱这代农民渐渐老去后,这些“两后生”成为农村劳动力主体时,他们能够担当起建设新农村的重任吗?所以,抓好“两后生”的继续教育问题,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应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
首先应该加强基础工作,搞好源头管理。农村基层党团组织和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与教育部门和各类中学做好对接,在初、高中学生毕业离校前进行分类统计,了解并掌握不打算升学以及成绩不理想未能升学的学生数量、家长和学生对就业与职业技能的需求。这样做好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资料,实行跟踪管理,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两后生”离开学校便失去管理的状况。
其次,做好对“两后生”的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村中广泛宣传网络教育、广播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的途径,消除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消极影响,为那些有继续学习意愿的“两后生”提供学习途径,为他们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文化基础。同时,把“两后生”作为农村劳动力的重点培训群体,使他们掌握从事现代化农业的知识,掌握就业和创业的技能,从而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此外,农村基层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基层党团组织可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对“两后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帮助“两后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致富观。基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把对“两后生”的法治教育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一代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