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选聘13名“合适成年人”

08.10.2014  18:50

 

  福建检察网10月8日讯(杨德才 陈薇)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存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常年外出务工等无法赶到庭审现场的情形。为破解这一难题,近日,松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选聘的13名合适成年人,成为该县“合适成年人库”的首批人员。
  为使“合适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发挥监督、见证、沟通、抚慰、教育等作用,松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组织干警为首批 “合适成年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学习到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渊源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规定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这项工作将形成相关政法部门同步互动、整体联动、运转协调的社会维权网络,对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