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各级各部门全力抓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发送节日生产安全宣传短信3万余条,并在县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安全宣传。组织县安监局、公安、消防、供销社及乡镇安办,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节前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检查,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2家,收缴违法烟花爆竹30余件,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夏茂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周例会,落实专项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22次,排查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企业粘贴安全生产标识200余幅,悬挂横幅18条,防范安全手册30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
大洛镇:召开安全生产、春运工作、消防安全等专题会议3场,加大重点企业、区域、路段巡逻、盘查力度,开展节前安全检查11次,组织各类安全宣传34次,张贴标语16条,发放节日安全宣传册232条。
县安监局:对全县1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0个加油站、7家在产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就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9条,均已整改完毕。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春节停产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复工前的排查工作。特别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节日期间全面停产停工,未经有关部门核查准许,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同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3000余条。
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会议,组织检查组对全县29家道路运输企业、1个普通公路在建工程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5处,并督促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县住建局:开展全县建筑项目节前检查,目前已检查建设项目13个,发现隐患84条,发放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9个建设项目已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其余4个要求在项目复工前整改完毕。
县公安消防大队:深入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展检查8次,检查各类单位7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辖区派出所共检查单位148家,目前排查整治正有序开展中。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宣传人员深入人员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影剧院、沿街户外视频LED等传播载体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发送消防安全的温馨提示短信5万余条。(沙县安委办 陈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