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加强各方联动推进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
为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培训,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省局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发挥社会共治力量,推动协会、企业多方共同开展宣贯培训,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精心筹划,全面部署。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的通知》,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作为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工作,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关键对象,确立三个百分百的目标要求,并组织各地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二是社会共治,多方推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积极行动,履行主体责任,主动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学法培训活动,按要求建立内部学习培训和考核档案。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征询企业需求,协调联系聘请专业师资,为会员举办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免费为企业学习新法和标准提供指导。
三是措施务实,成效明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了形式多样、载体丰富、内容翔实、务实高效的新法学习与宣传活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启动仪式、联合电视台制作专题宣传片、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新法宣传。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新法宣贯会,邀请龙头企业代表分享贯彻新法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验做法。漳州市局联合漳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罐头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12场(次),全市系统组织宣贯培训20场(次)。南平市局举办宣贯培训班,全市131家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并签署《南平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签认书》。
截至目前,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中,6422家企业已完成宣贯培训,其中参加食品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的有1460家,自行组织学习培训活动的有4962家,基本实现100%企业开展培训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