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治理5个监督举报电话向全省公布

22.01.2015  13:59

  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正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集中治理工作,5个监督举报电话已面向全省公布。

  整治工作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吃空饷”行为均列入举报范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个人“吃空饷”行为则主要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如发现以上“吃空饷”行为,可发送邮件到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拨打以下5个集中治理监督举报电话举报:

  福建省人社厅:0591—87501968、87858540(传真)

  福建省委组织部:0591—87875512

  福建省委编办:0591—87304005、87808587(传真)

  福建省财政厅:0591—87097458、87097600(传真)

  福建省审计厅:0591—63396178、8787060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