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法制网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葛晓阳 10月28日,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正在哈萨克斯坦出席第四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的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对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受吴爱英委托,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主持会议。熊选国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讨论稿)》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的说明和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熊选国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一年来党和国家工作,科学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讲话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熊选国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刻理解一年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重点和重点任务,深刻理解党内监督的任务和主要内容等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迅速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熊选国要求,要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改革完善监狱体制和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律师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刘志强,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蒲增繁,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刘振宇,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卢恩光出席会议。
另悉,司法部将于近日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司法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
新疆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任司法部副部长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法制日报消息,10月28日,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 主持会议。据了解,这是熊选国首次以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身份公开亮相。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熊选国,1964年12月生,曾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2005年8月任最高法副院长,2011年8月调新疆自治区履新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熊选国简历
熊选国
熊选国,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湖南常德人,1986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1年9月至1988年8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1年7月至199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干部(在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锻炼)。
1992年8月至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1995年1月至199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刑事处处长(其间:1998年3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2月至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2年4月至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挂职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8月至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今,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