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多措并举破解发展难题

04.07.2014  11:11

      近年来,我省吸毒人员呈现出低龄化、吸食新型毒品多,重病号多、传染病及精神疾病人员多等特点,全省司法强制戒毒系统积极转变思路、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场所职能转型,持续实现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生产死亡事故“四无”安全目标。

      一是积极探索,场所戒毒模式不断深化。探索戒毒人员分期戒治管理模式、管理内容、处遇落实,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戒毒人员管理、治疗和康复的“361”戒毒模式(“三期管理”、“六种疗法”、“一个核心”),通过设定不同的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综合戒治内容,制定科学的诊断评估办法, 不断完善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模式、考核奖惩、诊断评估、生活卫生、教育矫治、戒毒康复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初步实现了“科学化治疗、规范化康复、法治化管理、个案化矫治、程序化运行”的工作局面。我省创新的戒毒模式得到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是多措并举,场所社会形象不断提升。以抓好探访、社会衔接、后续照管工作为切入点,抓好窗口形象建设,提升服务意识。为即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推荐就业,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开展定期回访或电话回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其保持操守能力。其中,榕城所积极探索无缝对接的社会帮教模式,与莆田市司法局共同开展莆田籍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和社会帮教试点工作;女子所对漳州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考察,评估社会支持系统对巩固戒毒人员操守率的实效。

      三是巩固戒断,戒毒康复工作不断推进。探索“六化”管理模式(康复环境人文化、康复服务人性化、康复教育学校化、习艺就业企业化、康复训练系统化、日常生活社区化),开展戒毒康复“五训”(抗毒品能力训练、心理康复训练、体能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取得较好效果,历年收治了戒毒康复人员1800余人。目前以全国司法行政25个戒毒康复试点项目之一的福建省三明戒毒康复中心为依托,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成立戒毒康复辅导站,鼓励戒毒人员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到戒毒康复中心进行康复体验。在此基础上,延伸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管理,由三明市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动态管控梅列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四是共同参与,社会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今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报导,不断扩大戒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等,利用亲情的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加强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引导社会更多的视角关注戒毒事业。在三明建立禁毒教育警示基地,与学校、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已接待参观教育人数近800人次。与各地医院签订《精神卫生工作合作共建协议》,就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医疗诊断、心理治疗等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利用社会力量诊治精神严重障碍的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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