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发展 树牢党纪意识强化作风建设

14.12.2015  08:10

  10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政法机关,司法局肩负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等职能,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升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学习贯彻活动。

  一要抓学习,树牢党纪意识。抓好学习贯彻工作,首先就是要澄清党员干部“纪”“法”混淆的错误认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将结合机关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三支队伍特点,采取专家导读、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广大党员牢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等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远离违规违纪红线。同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用好道德讲堂、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抓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担当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建完善的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广大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坚定性,在政治上把住方向、行为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折不扣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够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要抓执纪,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牵住“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牛鼻子,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推动“三转”提速。坚持抓早抓小,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上升为纪律规范,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要围绕市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办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要通过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作者系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