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乡村振兴插上“法治之翼”

26.03.2022  09:31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

福建法院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坚持强基导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服务保障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打造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线。

感谢法院,现在我顺利申请了小吃贷款,总算渡过了难关。”在上海经营沙县小吃的张先生早年曾为亲戚担保借款58万元,后因亲戚破产跑路,张先生被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偿还沙县某银行借款本息合计72万余元。在多番筹措还偿还30余万元后,他再也无力履行,还上了“黑名单”,在贷款、投资以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补贴方面受到限制,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得知沙县法院出台针对小吃业主的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张先生向法院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如实申报财产,在线签订还款承诺书。经审查,沙县法院同意暂时解除信用惩戒,帮助张先生重振信心、渡过难关。

小吃是沙县最大的富民产业。一年来,沙县法院积极探索小吃产业特色司法服务机制,畅通涉小吃业主“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并专门制定和解减负、信用修复等8项善意执行机制,帮助小吃业主解决燃眉之急。同时,推行服务异地小吃企业“一城一法官”机制,在30个城市配备30名“城市法官”(法官助理)开展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今年3月15日,沙县法院还在夏茂镇俞邦村成立服务保障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驻村法官工作室” ,发挥小吃巡回法庭工作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福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为产业发展把脉护航。

茶叶是福建的一张靓丽名片。针对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难题,福建高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茶叶协会等开展座谈,强化茶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风险防范。南平法院积极深入茶企,推出“法律特派员”,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法律困难,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及时提示,提高茶企的风险防御能力。

为让老百姓“不砍树也能致富”,武平县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大力推紫灵芝产业发展,趟出了一条林农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武平法院为绿茶产业和紫灵芝产业设立林下经济司法服务点,开展司法服务活动,为林农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林农遇到的法律问题,助力产业健康发展。

感谢法官,真正化解了我们这么多年的积怨,我承诺就此息诉息访。” ……2021年10月,原告黄某某诉至城厢法院,要求同村村民郑某某、郑某赔偿其被毁坏的龙眼树经济损失。起因是郑某某砍断了黄某某种植在田地里的龙眼树,可法官审理后分析,这表面上双方是财产损害纠纷,实际上是对龙眼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存有争议,且长期未能有效解决。

案件不应一判了之,法官迅速联动当地镇政府、司法局一同制定调解方案,顺利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近年来,福建法院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联动机制,突出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全省95家法院均设立诉非联动中心,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实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全面承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职能。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在泰宁,背着背包走在田间地头的法官们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泰宁法院创设由青年干警组成的“背包法庭”,背包里装着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笔录纸等工具。巡回法庭开到哪里,法庭就背到哪里,做到一呼即应,一背就走,一调事了,一案人和。

随着海上养殖业发展,饵料交易、渔排租赁等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福鼎法院因地制宜开展海上巡回审判工作,将法庭搬上渔排,并注重与沿海乡镇基层组织的诉非联动协作,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为渔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立足乡村、服务基层,人民法庭身处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第一线。福建高院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出台23条举措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90个人民法庭与“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接,形成以基层人民法院即派出人民法庭为中心,辐射带动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络点,推广“一街镇一法官”挂钩联系经验做法,在无派出人民法庭的边远乡镇设立法官联络点、司法服务点或巡回审判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山高林密、秀水长流,生态资源是福建的优势和特色。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生态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创新生态司法修复“七种模式”、“生态司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乡村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案件审理工作,突出治理农村环境问题,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今年2月,尤溪法院成立驻县田长办法官工作室,并与县自然资源局举行签订“耕地保护·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利用法官工作室在农村环境整治和水资源、土壤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优势,形成综合保护耕地资源合力。

因历史遗留问题而难以办理砍伐证,导致滥砍滥伐、毁林成灾,顺昌县人民法院与森林生态银行开展合作启动“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引导被告人主动认购碳汇,不仅留住了绿水青山,碳汇林带来的收益还成为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提升村民居住质量。

提升外在“颜值”,更应塑造内在“气质”,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美丽乡村的动人风景。

集美法院打造“法润乡风”品牌项目,在灌口法庭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依托新乡贤、弘扬文明乡风、强化流动人口司法保障,推进乡村治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

安溪法院将家规家训、文化传统等元素融入“诉源治理”,在茶农较多的感德法庭成立“茶乡流动调解室”,邀请代表委员、茶农茶商开展“茶桌调解”,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弘扬文明乡风。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等司法“六进”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福建法院将从审判职能衍生出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社会职能,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美丽乡村的繁荣富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新的贡献。

文:郭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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