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

08.03.2016  09:36

      新春伊始,泉州市司法局郑建辉局长先后带队到洛江、石狮、南安、安溪、丰泽等县(市、区)司法局调研督导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更名、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推动县(市、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郑局长在调研中指出,一要指导相关行业部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每个县(市、区)要再打造擦亮不少于2个行业性调委会,探索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形成“多赢”局面。二要全面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统一更名工作。三要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3月底前出台法律援助经费和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市局和丰泽、永春、德化等3个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股)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局;丰泽、石狮、永春、德化等4个司法局出台法律援助经费和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泉港、惠安、安溪等3个司法局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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