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着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
措施再细化 实效再提升
——福州市司法局着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
近年来,福州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质量提升年”以及“教育管理年”等活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细化教育矫正的各项制度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建立三级管控、重点突出的制度体系
福州市先后出台了《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强制教育暂行办法》、《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打造监管有力、重点突出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奠定基础。一是建立市、县、乡三级管控的教育矫正模式。下发《关于实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月计划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司法所每月上报下个月的教育和社区服务计划,由县(市)区司法局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遇节假日可顺延),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部门根据上报计划进行不定时抽查(包括突击抽查、定位核查、例行检查)。二是强化重点突出的教育管理措施。市司法局会同公检法联合制定《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强制教育暂行办法》以及《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或有明显违法犯罪倾向的,责令其到“中途之家”居住并接受集中教育,拒绝接受强制教育或因强制教育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延长教育期限后仍不改正的,依照规定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三是拓宽顺畅有效的教育经验交流途径。福州市总结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经验,编制出版了《矫正理论教育》、《认罪服法教育》、《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社区矫正研究论文集》等书籍,并创办刊物《福州社区矫正》(季刊),围绕工作中心置办栏目,开展经验交流、风采展示、典型宣传、理论研讨等,努力营造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二、夯实以“三个中心”为基础的保障体系
市县两级先后建立健全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矫治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等,为教育矫正工作提供了场所、设施等基础保障。一是建立福州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依托福州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对市区新入矫罪犯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教育,让新入矫罪犯在第一时间端正在刑意识、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矫正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心理矫治中心。市司法局成立市级心理矫治中心,各县级司法局也建立了相应的心理矫正中心。为提升心理矫治工作水平,扩充心理咨询师队伍,福州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自2015年起已组织协调开展两期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已有62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三是建立健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2013年2月,福州市司法局下发《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规划》,采取独立建设、分片建设、依托市级场所建设等模式,整合相关人力、财力、资源,推动了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的全面完成。
三、着力拓展教育矫正的方式方法
福州市鼓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和发展集中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提升科学化水平。一是开展跨所集中教育。台江区司法局为优化集中教育形式内容,提升社区矫正实际效果,创新式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跨司法所集中教育工作。统一编纂教材。由局社矫科编写《社区矫正若干规定与实务问题解决办法》,下发各司法所,给服刑人员事先学习,了解集中教育目标及内容。统一组织授课。数个司法所的服刑人员集中到一个司法所,统一进行集中教育,局分管领导亲自授课。统一随堂学习。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统一随堂学习,既同步学习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提升理论素养,也学习开展集中教育的方式方法。二是建立线上学习平台。闽清县开通以提供在线教育为主要目的的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心理健康、就业服务指导等内容,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手机订阅该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自主学习、获取资讯。三是提供“菜单式”教育服务。闽清县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讲师团,讲师团中有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安、看守所干警、法院审判员以及心理矫治专家。讲师团成员统筹安排外出授课时间,采取巡回授课的形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菜单式”教育服务。四是多途径开展集中教育。通过组织参观革命纪念馆纪念碑等红色基地、监狱、看守所等,采用现场解说的方式进行教育;借助公、检、法等政法资源开展针对性教育;部分司法所合理利用休息日开展集中教育,既照顾了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又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五是探索集中教育新课程和新模式。实行集中教育书面预通知制度,便于社区服刑人员统筹安排工作,晋安区还将试点开展集中教育周末补课制度。及时总结概括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八必须八不准”,并将内容和注释印在课堂笔记本上,要求各司法所作为学习教育材料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集中教育课堂纪律管理。罗源县司法局为集中教育室配备了安检门、安检扫描仪、投影仪、储物格、监控录像系统等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制作《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学员须知》、警示语录等各项制度标语并上墙公示,对座位和储物格进行编号,制作个人编号胸牌;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进入教室前接受安检,将随身物品存放到储物柜。设立评分制度为社区服刑人员课堂表现打分,对表现不佳的及时采取相应惩处措施。(厅社区矫正局、福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