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抽查

21.11.2016  20:12
      按照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福州市司法局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等工作规程,并在市局政务网上予以公示。

      11月上旬,福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中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工作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2家鉴定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在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全部抽取工作由驻局机关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抽取号码球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在“抽取过程记录”单上共同签名确认,并对抽取过程予以拍照留查。根据抽取结果,检查人员立即部署检查工作,按照司法鉴定执业监督检查事项的内容对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做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既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也较好地杜绝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检查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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