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司法局实施网格化管理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去年以来,东山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探索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
一、人民调解进网格,矛盾纠纷迎刃解
人民调解进网格,就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托全县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东山县网格管理中心),将全县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组成县级、镇级、村级“三级网格”承载模式,切实提高维护稳定工作效能。
(一)建立“三级”管理平台。一级网格。即县级网格,依托在县司法局基层科,登陆设置的基层科账号可督查全县调解情况并发出指令。二级网格。即镇级网格,依托在各司法所,登陆设置的司法所账号可督查辖区内调解情况并接受指令、录入案件、反馈处理结果、向下一级发出指令等操作。三级网格。即村级网格,依托在各村(社区),登陆设置的村(社区)调委会账号可接受指令、录入案件、反馈处理结果等操作。
(二)优化“三种”调解模式。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充实网格管理服务队伍,从7个司法所各抽调一名人员担任网格服务协管员,与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网格管理员共同组成网格管理服务队伍,明确“三种”调解机制:一是排查实行“三定一包”。明确职责,将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按照分片管理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形成定人、定责、定岗、包片“三定一包”的工作机制。二是来电来访实行“调解前移”。对群众来电来访要求调解的案件,采取流动调解的方式,由调解员、网格管理员、当事人及其亲属共同参与调解,使调解工作遍布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要求调解员做到 “随手调、随时记”,形成“即时调解、即时录入”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抓早、抓小,做到防止小矛盾积累成大矛盾。三是接受指令实行“快速反应”。网格服务协管员、各村(社区)网格管理员进“网”入“格”,一旦发现指令,第一时间做好联系、组织调解工作。各级网格管理平台从巡查、下达指令、接受指令、解决处理、结果反馈、案件录入等都有迹可查,哪个环节拖延或遗漏都可通过倒查发现,从而形成一套“快速反应”的调解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提升“三项”工作机制。一是提升保障机制。以统筹的理念,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推进硬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建设,使基层问题依靠各级力量和各种资源协同解决,实现基层组织从单体作战到上下协同作战、从单一依靠党政内部力量到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的转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保障机制。二是提升对接机制。在着力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督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与网格管理对接工作,全面落实“一案一补、以奖代补”,完善调解案件补贴台账,健全提升人民调解与网格管理对接机制,对没有录入网格管理平台的调解案件不予案件补贴。三是提升服务机制。使人民调解“网格化”的管理机制纵向延伸至村(社区),横向向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拓展,“上门服务”、“零距离服务”、“面对面服务”得到真正体现,扩大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提升了服务机制。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80件,调解8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79件,调解成功率达98.7%。
二、搭建监管新平台,工作水平巧提升
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同样依托全县统一的数字化管理这个平台,将全县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单元网格,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管理原则,建立由县局到基层司法所再到村(居)社区网格组成的县、镇、村“三级”网格体系,实现特殊人群管理的立体化。
(一)搭建平台,配强队伍。我县网格服务管理中心目前建有77个社区网格,234个单元网格,网格管理员187名,建立起由县局到司法所再到村(居)社区网格的“三级”网格体系。同时,把187名网格管理员吸纳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分布有社区服刑人员的网格,我局把网格管理员加入社区矫正小组,同时把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村居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与网格管理员进行整合,组成网格管理团队,利用网格员与本网格村、居民联系紧密的优势,建立了一支专门力量与社会辅助力量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一是建立联动与报告制度。司法所联合村(居)社区网格管理员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社区居民、周边群众、邻居对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评价,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回访和监督,对有违法倾向的矫正对象及时跟踪教育转化,对违反矫正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各个网格管理员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教育矫治基本情况,定期向司法所汇报;对于涉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突发情况,需及时向司法所报告。二是建立培训与考核制度。为确保网格管理员能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我局多次举办了网格管理员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对参训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系统操作等培训,切实提升网格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将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纳入村(社区)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对于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三)入户走访,防控到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要求,网格管理员通过入户走访,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动态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通过网格化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团队中司法助理员、协理员、村居干部、网格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有效实施预警。比如:2016年1月28日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平因发生车祸意外死亡,陈城镇歧下村网格管理员得知情况后迅速向镇司法所报告。2016年2月25日,社区矫正人员郑某山因吸毒被东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陈城镇澳角村网格管理员在日常走访中得知情况后也及时向镇司法所报告。县局与司法所对案件进行核实后,对这两起社区矫正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社区服刑人员漏管、失控问题。
(四)加强服务,帮扶困难。在做好监控和教育的同时,网格管理团队十分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生活的关心和帮助,及时反馈困难情况。努力开展帮扶工作,让其在感受法律严肃与神圣的同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我局先后建立了3家就业安置基地,帮助100多名矫正帮教对象实现就业。每年春节前还慰问一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针对贫特困社区矫正对象,除通过温暖帮教、临时救助等形式从物质和精神上关心和帮助他们外,还特别注重从根本上协助解决他们的困难,使其能安心接受教育矫正。
三、探索实践创特色,管理出成效
东山县司法行政业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新举措,通过网格监管平台,司法行政工作已初步实现“五个化”。一是实现管理“立体化”。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管理原则,形成由县局到基层司法所再到村(居)社区网格组成的县、镇、村“三级”网格体系,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立体化。二是实现管理“精细化”。以网格为依托,使网格管理团队能够准确的搜集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有效地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的工作质量。三是实现管理“高效化”。通过网格管理平台,管理人员迅速及时浏览、处置、答复网上公文信息。自网格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有价值信息25条。四是实现管理“多元化”。吸纳村(居)社区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参与到网格管理团队,进一步壮大了法律服务队伍的纵向延伸;通过网格管理员开展进格入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以及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实现服务的综合性。五是管理“服务化”。网格管理员自觉做到网格工作“三清”,即网格“基本社情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职责清”;实践中做到主动服务,“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