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自贸区法律服务业发展

31.03.2016  14:13

      为更好地满足自贸区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厅《关于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司法局快速行动,深入现场调研,组织福州市律师协会、各有关县(市)区司法局等单位部门,探讨福州市自贸区法律服务建设工作,讨论通过了《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经济补助及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自贸区法律服务业发展。

      一是政策扶持,鼓励律所主动进驻。主动走进盈科、中天成、北京中银等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宣传政策,鼓励以设立分所或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进驻自贸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经多次协商和努力,在省厅“特事特办”的政策支持下,目前市司法局已在马尾自贸片区内设立全市首家服务自贸区开发建设的律师事务所——福建知茂律师事务所,初步缓解了自贸区法律资源匮乏的窘境。与此同时,市律协积极筹划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扶持律师在离岸贸易、离岸金融、金融衍生品等领域,与港澳台以及国外律师、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法律服务经验,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深入一线,建立法律服务窗口。指导福清、仓山、马尾三个试点(市)区司法局,在自贸区内依托司法办公室建立综合法律服务窗口,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拟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引进全市乃至全国的优质律师事务所及具有电子商务和金融特长的律师定期驻点服务,满足在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结算、期货保税交割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三是主动对接,拓展法律服务平台。由福清、仓山、马尾三个(市)区司法局建立与自贸务区管委会的长期合作模式,主动对接,深入学习自贸区规则,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了解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需要,依法履行对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职责。同时,与自贸区管委会携手,共同推动律师行业为自贸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等提供创新性法律服务,拓展律师新业务的推介平台、对接平台和培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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