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司法局四举措着力提高人民调解效果
诏安县司法局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动向,着力提高县、乡、村三级调解工作效果。今年来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案件610件,已化解处理606件,调处成功率达99.3%,其中医患纠纷12起,赔付款人民币22.5万元;交通事故纠纷77件,调解争议赔付款人民币385万元;预防和化解5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力打造调解队伍。全县拥有调解委员会257个,包括县、乡、村三级调解会和医患、交通等行业专业调解会,调委会实现了社会全覆盖,拥有调解员共1162名。为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打造专业调解队伍,我局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和调解经验交流,实行调解案件补贴;努力把退休干部、职工、教师纳入调解兼职队伍;健全完善公调对接、交通事故、医患纠纷调委会;探索个人品牌调解室;建立含有8名律师在内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学专家库,强化调解力量。
二是延伸拓展调解领域。积极引导调解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延伸,向农民工、受家暴妇女等人群拓展,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重大经济项目延展,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无缝衔接,使调解触角延伸得更宽更广,调解领域实现社会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完善创新调解方式。在面对面调解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探索网络、QQ调解、听证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致力于在调解中融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交叉、相渗透。上半年,电话调解成功58起,在调解中实现法律援助18起。
四是融入倾听群众诉求。与倾听群众诉求相结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调解中坚持做到“四个到位”:1、合理诉求,解决协调到位;2、不合理诉求,解释教育到位;3、群众有困难,帮助到位;4、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到位。上半年,在调解中协助解决群众诉求3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