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10.2017  17:15

        根据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福州市司法局全方位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建立有效机制,部署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福州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实施办法。二是拓宽信用数据采集渠道,实现信用信息的全覆盖。根据权责清单对信用信息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共编制法人信用信息目录73条、自然人信用信息目录103条。截至目前,共向福州市信用数据平台报送信用数据3850条。三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已建立全市211家律师事务所及3586名律师、25家司法鉴定机构及276名司法鉴定人、14家公证处及89名公证员、2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1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用档案,内容涵盖基本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和信用评价,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按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