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司法局以“三调一机制”延伸调解体系

25.11.2014  13:48

一、“企地”调委会。针对“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对周边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特地成立“企地”调解委员会,由镇、村、企业共13人参与。近日,司法局拔款1万元经费用于调解工作开展。至目前,对因企业发展造成的噪音、异味空气等引起的纠纷进行及时调解5起。

二、事故调委会。设立区法律援助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法律援助站14个,1~10月成功调处道路事故纠纷837件,调解赔偿金额1649.8万元。

三、人民调委会。进一步加强庄安泰、林秀奎等4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不断加强各镇(街道)调解力度,1~10月全区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84件,成功调处138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6%。

四、“1+X”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中心、3家律师事务所的对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先援后调,调援结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开展“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1~10月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案195件,参与调解民间纠纷108起;受理法律援助案22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4.32万元,为受援人节约律师费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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