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统一司法尺度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21.01.2015 11:22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审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逐年飙升。对此,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犯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加大对涉案财产追查和财产刑判处力度,依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犯罪的资本;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从事食品药品制售及相关活动。
针对此类犯罪特别在犯罪金额认定、有关检验鉴定、法律和政策把握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高院专门组成调研组,对全省法院审理案件情况展开调研、形成报告。在此基础上,福建高院与多部门形成《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关于规范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检验、鉴定及相关工作的座谈纪要》《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三个指导性文件,以统一司法尺度,有效震慑犯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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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5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