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统一司法尺度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21.01.2015  11:22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检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福建法院坚持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235件376人。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审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逐年飙升。对此,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犯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加大对涉案财产追查和财产刑判处力度,依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犯罪的资本;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从事食品药品制售及相关活动。

  针对此类犯罪特别在犯罪金额认定、有关检验鉴定、法律和政策把握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高院专门组成调研组,对全省法院审理案件情况展开调研、形成报告。在此基础上,福建高院与多部门形成《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关于规范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检验、鉴定及相关工作的座谈纪要》《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三个指导性文件,以统一司法尺度,有效震慑犯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