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陈勇在《党的生活》发表署名文章

18.08.2017  19:00

 日前,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在《党的生活》2017年第7期发表署名文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

  近年来,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机关作风建设全面从严、党员管理监督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厅直机关党委)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陈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省委尤权书记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

  第一,思想政治建设要全面从严。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职责使命。这种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一要自觉抓好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完善机关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读书月活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二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厅直机关全体党员都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和党员义务,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章有关规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要牢牢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12项具体内容,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教育管理党员和开展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普通党员意识,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本着对同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开展真诚的思想交流交锋,多从主观上剖析根源、认清危害,敢于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使扯袖咬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机关作风建设要全面从严。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自身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确保厅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作风。省委尤权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解决对发展、对工作“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问题。从当前厅直机关情况来看,精神状态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党员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等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意志,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治理,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要加强和改进机关处室目标责任考核,强化机关效能督查,进一步加大奖勤罚懒力度,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谈话诫勉;对懒政庸政怠政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要推动岗位建功转变作风。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本领。按照厅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厦门金砖会晤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稳定年”、“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行政改革等重点工作,积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要按照省直工委统一部署,开展好“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对标看齐、岗位建功、马上就办、大抓基层等“四大”行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做出新贡献。三要突出实践锻炼锤炼作风。扎实推进“四下基层”等工作,按照“厅级领导全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处级领导不少于1个月,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至少联系1个基层单位,挂钩推进1个试点、重点或难点工作”的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带着措施办法,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广泛倾听基层呼声,积极破解基层难题。机关广大年轻干部要把基层作为丰富阅历、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建功立业的重要舞台,踊跃参加基层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在每一起办证审批、每一件法律服务、每一次信访接待等工作中都体现执法执业为民,真正树立起厅机关“亲民、利民、爱民”的形象,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党员管理监督要全面从严。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推动管党治党到边到底、全面从严。一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五个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要全面推广机关工作纪实制度,让每一个干部的工作过程都可记录、可量化、可追溯、可公开、可考评,用数字说话,以业绩论英雄,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量化结果和排名情况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全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荣誉和升迁,不能只比荣誉、不比奉献,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树立“有为才会有位”的思想,凭个人实力、能力、担当、奉献赢得组织认同,积极营造正气充沛的良好氛围。二要从严盯紧“关键少数”。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学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和落实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空气的“清洁剂”;带头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管好阵地、把好导向;带头严守廉洁纪律底线,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要从严抓好监督执纪。严格教育管理,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最大的关爱、最大的福利。要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注重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抓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厅直机关党委要认真担负起对机关处级以下党员干部监督执纪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纪律宽松软问题,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倾向及时提醒纠正,有了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形成有力震慑。

  第四,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从严。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落细落小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一要抓牢主业。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层层传递、级级压实责任。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时推进、同样过硬,严防在“业务”和“党务”上厚此薄彼,一手硬一手软。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种好  “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的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动起来,形成合力。二要严格考核。要认真总结厅党委“年度考核考党建,述职述廉述党建”的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探索建立机关党建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科学设置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要改革创新。要围绕抓基层打基础,推广机关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在基层落地生根。要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项目创新,打造一批具有司法行政行业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要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互联网+机关党建”新格局,努力推进机关党建载体、内容、方法等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