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沙高速安溪段3旅游大巴倒车 司机称系乘客要求

21.10.2014  14:09

  高速公路上车子驶过头,司机的正确做法,应是就近开到下一出口下高速,然后掉头。然而,海都记者昨日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看到一段视频,让人冷汗直冒:10月13日,厦沙高速安溪段有3辆客车的司机竟直接在高速路上倒车。

  要知道,当时每辆车上还载着30多个乘客,后方还有一辆辆小车急速驶来。好在事故有惊无险,未酿悲剧。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可能都认为,事故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然而,小小的疏忽,酿成的惨祸,将是许多家庭所不能承受的。这一期的“惊魂一刻”,我们希望借由两个案例,让大家都时刻警惕,行车路上,“勿以‘恶’小而为之”。

  惊魂1:

  快车道上用两分半钟倒车150米

  10月13日上午8点多,过路群众报警称,厦沙高速厦门往安溪方向龙门互通处,有一辆客车在倒车,很是危险。高速交警一边赶往现场处置,一边调取监控,发现2分47秒内,除这辆被举报的客车,还有2辆车倒车、1辆违停,皆为客车。

  事发段限速80km/h,单向两个车道加一个应急车道。监控显示,被举报的客车驶过头约150米,停在快车道后,直接倒车。紧跟在后面的3辆客车,也都驶过头,其中一辆在应急车道上违停了一下后,继续往前开,另外2辆分别驶过头约20米和15米,停在应急车道上后直接倒车。8时10分,被举报的客车用去2分33秒倒车后离开。4车违法行为期间,造成过往车辆一定的滞留,所幸未酿悲剧。

  交警:司机自称系乘客要求

  民警查知,4辆违法客车分属厦门3家旅游公司。当日,共有17辆客车,组成旅游观光团,每辆车满载30多名乘客,从厦门出发,打算到安溪清水岩进香。行车路线是,从厦门上厦沙高速,从安溪龙门下高速,然后走省道到安溪蓬莱。4辆违法客车开过头后,为何不将车开到下一出口?被询问司机皆称,他们都有着几十年的开车经验,也知道交规,但因车上乘客要求保持行车路线和车队,他们才铤而走险。

  高速交警称,高速公路车速快,车辆倒车极易发生追尾事故。一般车辆在高速上的平均车速为60km/h以上,假若倒车2秒,后车就相对应向前行驶30多米,更何况被举报大客车还倒车2分33秒,幸未酿成严重后果。高速公路上,营运车辆违停、倒车,司机罚200元,扣12分,驾证降级,A1级降为A2级。

  拖拉机急打方向盘 甩落大石压死路人

  惊魂2:

  拖拉机急打方向盘

  甩落大石压死路人

  今年4月12日傍晚6点多,邓某搭乘杨某的电动车,正在南安石井镇后店村的红绿灯路口等候通行。

  此时,李某驾驶一辆大型拖拉机载着大块的石料,由南安石井奎霞村,沿省道201线往石井延平大道鑫福石材厂方向行驶。行至该路口时,正值下坡路段。李某想要刹车时,才发现制动效果不良。为了避开路口的车辆,李某连忙打方向盘,他先向右打,避开了左侧的车辆,差点撞上路边的绿化带后,他又向左打方向盘,此时,车后的大石头被甩下车,向邓某和杨某砸去(如上图)。李某又再次向右打方向盘后,车辆才停下来。被石头砸中的邓某当场死亡,杨某受伤。

  经检验,李某驾驶的车辆,车尾部各灯失效,制动效能不良,方向盘自由转动量明显过大,前轮胎面花纹磨失,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警方认定,李某驾驶的拖拉机,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具有安全隐患,在遇到危险时又连续打方向盘,致使车辆车身不稳,大石头被甩出,其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负全责。

  交警:车辆应按规定装载材料

  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民警介绍,驾驶有隐患的车辆上路,本身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针对这起事故,民警希望市民能够记住4点:

  第一,上路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排除车辆隐患;

  第二,接近灯控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特别是灯控路口的下坡路段,以免车辆失控;

  第三,运输建筑材料等物品,应按照规定装载,并且关好车厢,做好固定工作,不可驾驶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

  第四,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不可反复猛打方向盘,以免发生车身不稳侧翻、车上物品甩出等危险。(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董加固 陈晓婷 实习生 柳小玲 李斐斐 通讯员 黄颖 赵美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