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18号,这两位检察官很OK!

27.08.2015  22:50
5号、18号,这两位检察官很OK! 2015-08-27   编发:贺华锋  福建检察

 提示:新朋友请点上方"福建检察"↑免费订阅




300元!200元!100元!


有奖投票!


快来参加!

福建省直机关“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2015年十佳典型有奖评选正在火热进行中!

敬请关注:5号、18号

省检察院两位检察官的事迹很OK!



活动说明

为传承雷锋精神,加强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水平,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外宣办、省委网络办、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新华社福建分社、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等部门在省直机关开展“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2015年十佳典型评选活动。

为广泛宣传推广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现将经过专家评委两轮评审后选出的23个候选人和7个候选集体共30个候选对象进行网络评选(备注:排序按类别以数量为依据,从少到多进行排序,每个类别按姓氏笔画,同等笔画下按编制序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代表凭身份证登陆东南网、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建新闻网、福建机关党建网相关专题进行网上投票(投票时间:8月17日-9月17日)。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主办方将综合网络投票、专家组和主办单位三方评选分数,按权重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依据得分高低评选出“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2015年十佳典型,同时抽取网络投票幸运网友并予以物质奖励。

投票链接:(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截止9月17日)

http://fjdj.fjsen.com/node_162773.htm




投票办法

进入投票页面( http://fjdj.fjsen.com/node_162773.htm )后,从30个候选对象中选择你要投票的10名对象,并在10名候选对象后面的小方框里打上√,然后点击页面底部的“提交”,在跳出的信息框中分别填入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后提交确认。请注意,必须勾选10个哦,不能多也不能少。相关信息也必须填,填了才能找到您并给您发奖金呀!特别提醒一下,不要忘了选5号、18号哦!



5号候选人陈颖主要事迹:
陈颖,女,197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陈颖同志坚守公诉岗位二十年,能够始终坚守检察官誓词,坚守公诉人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工作业绩突出,努力打造诚信司法品牌。她积极倡导“阳光公诉”建设,探索制定公诉环节执法规范,规范各类犯罪的证据标准,制定的《职务犯罪主体证据标准》、《行贿罪证据标准》被高检院采纳并推广全国。在省委宣传部开展的“崇德向善、诚信福建”媒体宣传活动中,所在团队被选为司法公信典型。她带着感情与爱心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推动我省未检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带领团队成员探索建立独立的未检考评体系及特殊讯问询问规则等得到高检院肯定。能够充分发挥办案团队中女同志较多的特点,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争创一流业绩,所带团队被评为省直机关“巾帼文明岗”。二十年来,她时刻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工作競競业业、任劳任怨,办案效率快、精确度高,所办理的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均无一错漏。她能够克服个人困难,勇于承担了各类大要案的提前介入和公诉工作。其先后承担了在我省影响重大的陈凯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黄金高受贿案、南平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等,因工作表现突出被福建省委荣记个人二等功。其还办理了高检院交办的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受贿案、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受贿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盟等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其所办的案件很多都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精品案件,如徐国健案件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庭,杜世成案件的审查报告被评为全国优秀审查报告。她勤于进取,善于思考,积累了丰富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庭审应变能力,是一名发展全面的公诉业务骨干,曾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的光荣称号。她经过层层考试选拔被高检院选派参加中法两国“百名司法官”的交流项目,赴法国参加司法实践活动,充分展现了中国检察官的优良素质,并参与编写了《法国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活动》一书。在《检察日报》、《福建检察》发表各类论文十余篇,并在省法学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帼国志愿者活动等,带领团队成员主动帮助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江布村三名优秀贫困学生,积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主要奖励

1998年全省女检察官法庭论辩赛第一名并获优秀辩手称号

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

2005年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

2008年、2010年、2011年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记嘉奖

2012年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推荐理由

陈颖同志坚守公诉岗位二十年,忠诚履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工作业绩突出,在平凡的工作中努力实践雷锋精神,执法为民。她时刻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公正执法,办理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均无错漏。她还承担了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等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公诉工作,均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成为全国精品案件典范。她一直信守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检察官誓词,规范执法,并积极探索公诉权的规范运行,努力打造“阳光公诉”这一诚信司法品牌。其制定的《职务犯罪主体证据标准》、《行贿罪证据标准》被高检公诉厅采纳,探索建立独立的未检考评体系及特殊讯问询问规则等得到高检院肯定。她刻苦钻研业务,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参加中法交流项目,撰写各类论文,曾因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因工作表现突出被省委荣记个人二等功。


18号候选人余学斌主要事迹:

余学斌,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余学斌同志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以满腔的热诚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他不断探求摸索,积累办案经验,潜心研究侦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逐步形成了自己侦查和指挥风格。无论是担任检察长还是担任反贪局长,他总是工作、战斗在第一线。在遇到难啃的“骨头”时,他总是迎难而上,以坚韧的意志、无畏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念,灵活运用侦查谋略与犯罪嫌疑人展开较量,突破一个又一个缺口,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2007年7月。余学斌同志由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长调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至2014年底,他就领导和带领省院反贪干警受理初查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4件204人,其中直接立案侦查26件26人,其它经过经初查固定证据后交由下级院立案侦查。余学斌同志屡屡身先士卒,带头办案,先后带领反贪干警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为全省反贪部门起到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办案中,余学斌同志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原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禁令,他经手查办的所有案件无一撤案,无一作无罪判决,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经验的铁案。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余学斌同志特别注意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仅2014年一年,余学斌同志带队办理的案件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人民币6000多万元。

2012年以来,余学斌同志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反贪局支部书记,他通过自己率先垂范的感召力,身体力行的向心力,办实事解难题的亲和力去团结局领导班子,共同带领干警求实进取,开拓创新。余学斌同志确立了“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在办案一线建立临时党组织的党建创新做法,将党建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一线,做到案件办到哪里,队伍管理就跟到哪里。通过党建带队建,严肃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促进办案人员更加自觉的严以自律、廉洁奉公。办案干警长期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的一线,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的,临时党支部及时观察、了解、掌握,与他们谈心疏导,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办案期间,干警家属生病而干警出差在外或者确实离不开的,组织派人看望;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同志,帮助解决困难,消除思想负担。如2014年查办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某某(副部级)受贿案过程中,由于长期身处外省,又办案压力大、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干警较长时期内连续加班加点,一些干警的家庭事务无法兼顾,思想上出现波动,余学斌同志了解到干警的实际困难后,及时帮助干警协调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调整工作部署,挤出时间给干警分批休整,有效地保持了队伍旺盛的战斗力。但余学斌同志在驻扎安徽的两个多月里,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工作岗位,父亲病重住院,家人三番五次希望他回福州探望老父亲,但他身为一线指挥员,为了案件的顺利进行,直到两个月后案件告一段落后才匆忙回乡。

无论在什么岗位,余学斌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为人正直。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努力当好干警的表率,做到“办案破案向我看齐、遵纪守法向我看齐”,始终带好头,表好态,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廉洁自律,从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请吃、送礼,从不泄露案情,从不为当事人及亲友打听案情和说请;为筑起防腐墙,余学斌同志不仅以身作则,对家属要求更严,他在家立下“三不”规矩:“不准替人讲请,不准收受红包,不准打听案情”,始终保持一名普通优秀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优良品质。

主要奖励

1995年至2004 分别评为和授予“闽北十佳政法干部”、“闽北十佳检察官”、“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福建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全省“一等功”、高检院“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查办“保护伞”犯罪案件先进个人;

2005.02 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称号;

2006.02被最高检评为第六届“中国优秀检察官”;

2006.02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13.04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

2014.07 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

推荐理由

余学斌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克己奉公,以自己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赞许和干警的拥戴。三十多年来,余学斌同志长期奋战在反贪第一线,身先士卒、组织指挥查办了一批批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为福建反贪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先后被授予“闽北十佳政法干部”、“闽北十佳检察官”、“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福建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最高检记“一等功”各一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称号和评为第六届“中国优秀检察官”,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等荣誉。


投票链接:(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截止9月17日)

http://fjdj.fjsen.com/node_162773.htm



汇聚福建检察正能量 传播八闽法治好声音


请长按下面的二维码图片关注【福建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