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自编选号规则12日起调整 记者提前体验选号
08.01.2016 09:0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1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fj.122.gov.cn)已在我市上线运行。从12日起,车主自编选号规则将有较大调整,验证自编号牌的次数不再按天累计,而是将一辆车累计验证的次数限定为30次。
昨日记者上线体验新系统发现,每一步骤都有详细引导,车主登录平台后,只要留意页面上的操作提示,就可顺利完成选号。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留意选号剩余次数和剩余时间,避免因超时浪费选号权限。
此外,用户在选号时要按照页面说明下载控件,目前控件只支持IE浏览器。对于注册为新车车主用户、学员用户和单位用户的,只能在用户所注册城市的牌证发证机关内选号,即在登录系统注册时选择注册城市为福州的用户,只能选择闽A的号牌。
警方提醒,车主所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选号牌无效,车主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请注意收到的手机短信里的有效期提醒,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
12日起,选号业务的另一变化是,要求车主填写购车发票代码等信息,并上传发票照片,以避免有人随意申请或弄虚作假,挤占公共资源。要注意的是,上传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低于4M,清晰可辨。
据悉,12日上午9时,交警部门将投放闽A001EA~闽A999EM(不含I字母)号段(以届时网站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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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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