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号线今年首次考评 两处车站主体结构渗漏水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地铁1号线在建土建工程今年首次综合考评结果出炉,共发出10份责令改正通知单,扣分较多的3个合同段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相关负责人被通报批评。考评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和安全管控问题。
实体质量指标均合格 部分主体结构有问题
此次检查由市建委相关单位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组成考评组,对1号线10个合同段在建车站、区间、附属结构等进行随机抽查。抽测的混凝土构件、钢筋原材、钢筋接头、防水卷材、水泥、河砂等实体质量指标均合格,不过在工程质量管控、安全管控、文明施工管控及责任主体行为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亟需整改。
在工程质量管控方面,存在车站主体结构渗漏水、区间盾构渗漏水未按规范要求及时处理、钢筋混凝土工程未严格按要求施工、防水工程施工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如火车站站北端头地连墙、新店车辆段—象峰站盾构区间入线段环管片存渗漏水现象;胪雷站1号风亭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等。
在工程安全管控方面,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不严,模板支架工程施工未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等问题。东街口站1号出入口、胪雷站、城门站1号风亭基坑、新店车辆段—象峰站盾构区间等均在此列。
在文明施工管控方面,城门站内道路积土严重,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城门站、胪雷站、黄山站、达道站、罗汉山站、新店车辆段盾构始发井等都未配备风送式喷雾设备。
在责任主体行为方面,考评组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存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到岗履职,质量安全自控体系运转不正常,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未及时整改处理等问题。
3个合同段被通报批评 市地铁公司将组织整改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综合考评中存在履责严重不到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突出,且综合扣分较多的土建工程04、09、10合同段建设单位项目部及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予以通报批评。
对此次发现问题的10个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将依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动态记分。“相关部门将结合记分情况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规处理,并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该负责人说,针对此次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将由建设单位福州市地铁公司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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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1号线抽查发现问题 3个合同段被通报批评
福州地铁1号线工程2015年首次综合考评结果出炉,市城乡建委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发出了10份责令改正通知单。
市城乡建委于7月7日~17日,对福州地铁1号线在建的地铁土建工程开展“2015年第一次综合考评”。
此次考评,对福州地铁1号线土建工程01~10合同段的在建车站、区间、附属结构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等。
地铁1号线各合同段
均有不同问题
记者注意到,此次抽查显示,福州地铁1号线土建工程01~10合同段均有不同的问题。
工程质量方面:发现车站主体结构、区间盾构存在渗漏水等,未按规范要求及时处理,以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防水工程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工程安全方面: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有安全隐患;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不严,使用不规范;模板支架工程施工未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机械安全使用不到位;施工监测不到位,未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控量测等问题。
文明施工方面:存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且未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安全教育不到位,消防灭火仍存在隐患等问题。
责任主体行为方面:发现部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措施不落实,未对项目部进行有效管理,存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到岗履职,质量安全自控体系运转不正常,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未能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处理等现象。
3个合同段扣分较多
被通报批评
按照综合考评扣分排序情况,土建工程各合同段综合考评扣分从少到多依次排序为:05合同段(中铁三局施工,四川铁科监理);07合同段(上海基础施工,广东重工监理);01合同段(中铁十七局施工,上海三维监理);06合同段(中铁十局施工,四川铁科监理);03合同段(中铁十一局施工,华铁工程监理);02合同段(中铁四局施工,上海三维监理);08合同段(中铁三局施工,广东重工监理);10合同段(中铁十九局施工,北京铁研监理);04合同段(中铁一局施工,华铁工程监理);09合同段(中铁十九局施工,北京铁研监理)。
土建施工单位综合考评扣分从少到多依次排序为: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市城乡建委要求针对综合考评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整改,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全面自查,限期改正;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10个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依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规定给予动态记分。相关部门将结合记分情况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综合考评中发现存在履责履职严重不到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突出,且综合扣分较多的04、09、10合同段的建设单位项目部及业主代表张海荣、江武涛、郭启才,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孙平利、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于占双、罗俊国,监理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曹富平、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任保华予以通报批评。
(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