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预案提升至Ⅲ级

20.09.2014  10:48

9月20日8时,福建省气象局将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预案提升至Ⅲ级。9月17日21时起先后发布决策服务材料2期, 1期“重要气象信息专报”、1期 “重要天气预警报告”,18日12时起发布“台风消息”,20日上午将发布沿海台风警报。

福建省气象局局长董熔强调,台风影响期间恰逢周末,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务必按照台风预案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责任落实,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由于“凤凰”是秋季台风,路径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各级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监测台风情况,努力提高预报精度,尤其要注意台风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前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台风最新动态和防御常识,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在台风期间注意安全。(宣科中心刘美  省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