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速公路 “龟速”开车罚单比超速贵

21.10.2015  13:36


▲警方用镭射枪测速(台媒)

  据台湾《联合报》10月20日报道 在台湾高速公路开车超速会被罚,龟速前进阻车流,也要吃罚单,且一张5000元(新台币,下同),比超速20公里内罚款3000元还“”。拦查慢速车难度较高,有驾驶人接到罚单,以新手驾驶、不知规定等理由申诉免罚,多踢到铁板。

  公路警察局表示,今年迄9月底,共取缔1576件在高速公路龟速行驶遭罚;慢速车是以连续录像动态画面取缔,同时考虑车辆前方状况与旁边有无车辆,符合取缔标准才会开罚。

  乌龟车惹人怨,警方也常收到驾驶人提供行车记录器画面检举“前车开太慢”,但因行车记录器公信力低,难据以开罚。

  高速公路二队交通组长梅贤齐指出,在高速公路开得太慢,除妨碍车流顺畅,后方车辆若不想跟着乌龟车行驶,变换车道超车,次数一多危及其他驾驶人安全,也可能引起他人不悦,按喇叭、闪灯警告,引发行车纠纷,有必要取缔。

  高速公路龟速挨罚,一张罚单5000元,不少路人不甘荷包失血,提出新手上路在高速公路练车、不知有此规定等理由争取免罚,但多难如愿。

  高速公路警方接获的申诉案件中,有人主张“当时车内时速表是100公里”,不可能像警方测得的时速那么慢,质疑镭射枪不够精准,反怪警方开出乌龙罚单。

  有人申诉书只写“我不服”3个大字,有人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指在内侧车道以规定时速行驶,因遇飙车族才放慢。此外,也有人指高速公路没有“内侧车道不得低于最高限速”标志,冀望免罚。警方说,驾驶人不服取缔,裁罚是否撤销由法官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