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湾被勒令停业 罚3759万元新台币
12.09.2015 12:58
本文来源: 新华
优步(Uber)在台湾被勒令停业(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日前,台湾交通主管部门“公路总局”针对手机叫车APP优步(Uber)以私人小汽车违法经营出租车业务,开罚累积461张罚单、罚款3759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勒令停业。优步(Uber)不服提行政诉讼,请求停止执行勒令停业处分,10日被法院斥责,如让Uber非法营业,不但扰乱运输市场,重创政府核准运输业的公信力,判决Uber败诉。本案可上诉。
台湾出租车业者多次抗议Uber违法经营,不断向交通主管部门检举。台湾“公路总局”从去年9月起,对Uber公司及违法的Uber车辆陆续开出罚单,迄今年8月共开出461张罚单,罚款高达3759万元,并勒令其停业。
Uber公司自认是信息服务业,不是运输或派车业者,向台湾交通主管部门提诉愿,都遭驳回,转而提起行政诉讼。
Uber公司向法院指出,台湾“公路总局”在今年1月19日、22日的5份处分书中,以该公司未经申请核准而经营汽车运输业,违反“公路法”分别裁罚5万元(共25万元)并勒令停业。
Uber公司说,如果该公司骤然停业,将使Uber集团在台湾地区及国际间的商誉、品牌可信度遭受“难以回复的损害”;员工工作权及生计无法维持,情事急迫,符合停止执行的“急迫情事”、“难以回复的损害”要件;让该公司继续营运,无损公众利益,请求停止执行勒令停业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Uber停业不会造成Uber公司及车辆驾驶无法回复的损失,因为将来若认为勒令停业是错误的处分,可以用经济补偿;反之,如果让Uber继续非法营业,放任未具计程司机资格者从事载客行为,反而会扰乱汽车运输市场,重创政府核准客运经营权的公信力,判决Uber败诉。
本文来源: 新华
12.09.2015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