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榕就业青年申请公积金贷款 额度放宽至2倍
28.08.2015 08:5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榕创业就业台湾青年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的暂行规定》,即日起,允许在榕有工作单位的台湾青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在榕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暂行规定对在榕创业就业的18周岁至45周岁的台湾青年(以下简称台湾青年)在执行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基础上,实行以下特殊支持政策:
允许在榕有工作单位的台湾青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个人账户身份证信息栏填写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
台湾青年在福州地区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台湾青年在福州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根据福州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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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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