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再爆混米事件 最重可罚1500万新台币

19.06.2015  12:51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端午节将届,糯米需求量大增,台湾再爆混米事件!台湾“农委会农粮署”抽查市售食米,发现云林县张农产加工厂供应桃园市嘉禾碾米厂的糯米,产地标示“台湾”的“尖糯米”(长糯米)及“圆糯米”产品混有进口米,“农委会农粮署”18日指出,依照新版的“粮食管理法”,若混米属实,最重可重罚新台币1500万元。呼吁业者勿以进口米冒充台湾米销售,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秩序。

    “农委会农粮署”副署长陈俊言表示,圆糯米是包粽子用的,长糯米大多数做年糕等加工品,20日就是端午节,近期正是包粽子圆糯米需求量最大的时候,有多少违规混米进入市场,还要进一步追查。

    台湾农粮署每个月都会抽查市售食米,这次是听到市场有风声传出业者混米,因此直接稽查,6月10日抽验,把样本送交给谷研所和SGS检验,18日稻米检验的DNA报告出炉,确认云林县张农产加工厂供应桃园市嘉禾碾米工厂产地标示“台湾”之“尖糯米”(长糯米)及“圆糯米”产品(均为30公斤装)确有混米,其中长糯米100%是进口米,圆糯米部份有1成是进口糯米。

    “农粮署”立即派员会同政风单位前往进一步查察,并依粮食管理法要求业者立即下架回收,及依追踪追溯机制继续深入追查,以厘清违规情形,予以严惩。

    “农粮署”强调,“粮食管理法”于2014年12月18日完成修法,依照新版的“粮食管理法”,若混米属实,最重可重罚新台币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