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解监狱拥挤 台当局拟扩大电子脚镣适用范围

03.06.2015  12:40
        台当局“法务部”正研拟扩大电子脚镣适用范围。图为“华冈之狼”2007年假释时,由厂商替他装设电子脚镣的画面。(资料图来自台湾《联合报》)

  为纾解监狱拥挤问题,台当局“法务部”正研拟扩大电子监控适用罪名和对象,初步研议认为酒驾犯、家暴犯、吸毒假释犯或无串证之虞的交保被告,可 使用电子监控;适用对象与范围,今年底会更明确。不过“法务部”强调,此议题目前仍在研拟阶段,会广听各界意见再决定是否制定政策。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务部”早有以电子监控取代部分轻罪或短期自由刑入监服刑的想法,由“矫正署”等单位成立电子监控适用范围研议小组,“法务部”要求各单位于8月提报可以佩戴电子脚镣的罪名或对象供评估。

  “法务部”官员指出,研议小组讨论时正反意见很多,以酒驾犯为例,目前法律规定酒驾三犯者不能缓刑、不能服替代劳役,一定要去服刑。但“立法”意旨是要防范酒醉驾车,如果能“修法”改成电子监控,规定酒驾者晚上不能离家,阻断外出喝酒,即能防止酒驾。

  反对者则反驳,酒驾三振条款是防止酒后驾车而不是喝酒,重点应是汽车要装酒测器,一旦喝酒超标就不能启动驾车。

  鉴于新竹、台中刚发生性侵假释犯剪断电子脚镣脱逃事件,电子监控的“效力”引起讨论。“法务部”官员指出,目前使用的第三代电子脚镣,记录了佩 戴人平日行踪与行动轨迹,警方在追捕两名逃脱者时,调阅电子脚镣资料分析两人习惯与活动去处,在逃脱者尚未造成危害前就逮捕归案。

  目前电子脚镣只适用于性侵假释犯,从2006年至今年4月,有666个人佩戴过,现在仍有83人配戴。“法务部”统计,所有性侵犯假释后再犯率是4.2%,佩戴电子脚镣期间再犯率是1.2%,也就是666名佩戴电子脚镣期间再犯者有8人。(朱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