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事“特”办:涉台审判之漳州探索

01.12.2014  19:30
  地处东南沿海的福建省漳州市是台胞重要的祖籍地,是台商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随着漳台经贸合作的发展以及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畅通,涉台矛盾纠纷越来越多。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被赋予灵活开放的特殊政策、允许和鼓励对台工作先行先试的背景下,漳州市两级法院大胆探索涉台审判新机制,成立首个单独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首聘台胞调解员、台企司法联络员,建立涉台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纠纷。

  ■专业化审判 渐进式探索

  2007年7月27日,人民法院首个“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漳州法院以先行先试的勇气,叩开了探索涉台审判机制的大门。

  其后,漳州中院一步一个脚印,在构建涉台审判机制的路上阔步前行:

  2009年3月,漳州中院成立人民法院首个单独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采取“三审合一”审判架构,集中审理各类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随后,辖区11个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

  2009年6月,首聘18名台商、台胞担任全市法院涉台案件的调解员。

  2012年,选聘126名台资企业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传递台商台资企业的司法需求,反馈司法建议……

  为推动对台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漳州中院以创新为驱动力,依靠一系列举措不断升级涉台审判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台商台资在漳州发展的软环境。

  “涉台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涉案台湾居民身份的特殊性以及两岸法律差异带来的各种困惑。”漳州中院副院长黄景辉告诉记者,“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架构,有利于在涉台案件出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交叉时给予当事人多重救济;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统一裁判尺度,在平等保护中促进公平公正。

  在漳州定居20多年的台商王某,几年前在南靖县靖城镇葛山村投资创建了一家纸制品厂,后因身患重病无力经营。经中间人介绍,王某仓促将2/3股权转让给了初到大陆投资的台商史某。在支付了部分转让款后,史某暂时接管了企业,因股东双方在管理理念上出现严重分歧,企业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蒸蒸日上。史某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退回已支付的转让款。

  “为了这个事情,她都没办法安心治病,台湾大陆两边跑,我们希望能尽快解决。”王某的老伴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涉案企业勘查,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为了不让王某贻误治疗,法院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调解了十多次,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如今,王某正在台湾接受手术治疗,她高兴地表示,“现在又有两个新的项目正在洽谈,感谢法院为我解开了心结,重塑创业的信心。

  据漳州中院涉台庭庭长陈淑香介绍,在处理涉台案件时,漳州法院始终坚持“四快”,即快立案、快审判、快结案、快执行,并将调解贯穿于诉前送达、财产保全、庭审及庭后等诉讼各个环节。

  与此同时,该院建立了涉台纠纷信息共享、台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多元联动纠纷解决等机制,打造司法服务台商台资机制的“升级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涉台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流程图》、《涉台案件审判庭首问责任制》、《关于服务台商台资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等23份文件,促进涉台审判工作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9年至今,漳州法院受理各类涉台案件3133件,审结2820件,标的额9.707亿元,自动履行率达到80%,90%以上的案件当事人在一审法院判决之后服判息诉。

  全国台资企业联合会前常务副会长、漳州市台商协会名誉会长何希灏赞誉,“漳州法院涉台审判先行先试的做法,优化了投资创业的软环境。这对招商引资来说是个不错的加分值。

  ■同业同乡之谊

  增进互动互信

  “我已经拿到全部补偿款了,谢谢杨法官,也替我谢谢黄信辉调解员。”在准备回四川老家前,小赵携妻子特意来到漳州中院,和涉台庭法官杨小红告别。

  几年前,小赵来到角美一家台资企业上班。因长期在机台前作业,他患上了耳聋的职业病,四处举债治疗后,效果并不明显,小赵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该案经劳动仲裁和一审判决后,小赵不服提起上诉,因为急需医疗费,二审的庭审现场剑拔弩张。

  “我只想尽快拿到足够的钱治病,然后重新就业,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如果病治不好,我以后该怎么办?”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补偿款差额上。在二审开庭后的次日,杨小红电话联系了同在角美办厂的企业家黄信辉。他是漳州法院最早聘任的台胞调解员之一,和涉案企业的负责人有着密切的交往。两人相约来到了公司,就地调解案件。

  “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彻底解决的方案,只要公正合理,该给多少钱我们负责到底。”在几次沟通之后,公司负责人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并同意带小赵到厦门医院进一步诊断病情。在综合考虑小赵后续的治疗费用和就业困难等因素之后,法官与台胞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公司方面最终同意一次性补偿26万元。

  “台胞之间有同乡之情、同业之谊,邀请台胞调解员协助案件调解,有利于增进台胞台商对法院法官的信赖,对纠纷化解起到‘润滑剂’的作用。”杨小红说。

  黄信辉说,“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作为企业,我们更期待和谐相处的环境。

  黄信辉的想法在当地台商中颇具代表性。为了回应关切,漳州法院探索出一条台胞参与调解、台企主管参与司法联络的新路径。2009年6月以来,漳州法院立足两岸民众“和为贵”的共同文化渊源,聘请了120名台商、台胞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并在涉台企业中选任138名企业主管作为台企司法联络员,不断壮大涉台矛盾化解队伍,完善台胞台商之间的非诉讼争议化解机制。

  在位于漳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法律服务点,记者见到漳浦县台商联谊会会长、漳州三丰水产种苗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隆峰。1989年到漳浦创业的陈隆峰在当地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2009年5月,他被聘请为首批台胞调解员,亲历并见证了漳州涉台审判的风生水起,他也成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中院、漳浦法院三级法院的特邀调解员。

  “以前是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现在更倾向于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引导台资企业提高防范纠纷风险能力,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同时,我们也及时向法院反馈台商需求,为优化涉台司法服务提供可靠资讯。”陈隆峰告诉记者。

  4年来,漳州中院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提高台胞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同时,建立选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业绩考评等制度,依靠台商联谊会、外商投资投诉中心等平台,发挥调动台胞调解员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及时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

  倡导“和为贵

  凝聚正能量

  在漳浦法院涉台庭庭长黄钢生的办公桌上,记者见到了一本特殊的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几乎所有漳浦台商的相关信息。漳浦涉台庭成立之后,法官经常就项目推进、生产运营中存在的矛盾及涉诉纠纷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及时梳理工作思路。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充满了挑战。只有下足‘泥腿子’功夫,才能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黄钢生笑着说。

  涉台庭法官依靠县台商联谊会这个平台,把每周三作为台商接访日,将窗口前移,从人文关怀上化解矛盾。现如今,“每周三”已成为很多台胞聚集台商联谊会的日子。漳浦法院还不定期举办专题法律讲座,与台商联谊会共创《浦台维权·法苑》刊物,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

  漳州法院将服务的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中,通过发放“维护台商权益联系卡”,对外公布涉台庭专线电话,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台企,提供法律咨询和现场解难等服务,为涉台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20年前,漳州台商投资区还只是一个以农业闻名的乡镇,而如今吸引了台塑、统一、灿坤、长春化工和福贞等160多家台资企业在此落户,总投资额达52亿美元。针对当地涉台企业发展、矛盾纠纷增加的现状,2012年5月,漳州中院与龙海法院涉台庭在台商投资区同时挂牌,实行异地办公,就近解决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截至目前,已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

  漳州法院还在其他台商台资企业聚集区设立涉台审判联系点、法官工作室,确定法官接待日,将涉台审判服务延伸到基层单元的“神经末梢”。

  几年前,在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2000多名村民为了土地承包问题闹得炸开了锅。因为前任村主任擅自将土地承包给台商罗某,村民们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台商罗某均表示不服,并向福建高院申请再审。接到案件后,福建高院与漳州中院、漳浦法院及当地台商联谊会联动,并3次到亭里村查看现场。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亭里村村委会最终同意补偿罗某已在土地上投资建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0万元。得到补偿款后,罗某将其中的7万元赠送给亭里村老人会,在当地传为佳话。

  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化解涉台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2009年,漳州中院与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委台办、市外经贸委等34个部门组成对台工作平台建设小组投资维权组,形成维护台胞、台商、台资企业发展权益的网络。

  漳州市台办台胞接待站站长郑学哲告诉记者,“对于可能激化成讼的纠纷,我们会及时与法院涉台庭联系,提前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现在,漳州投资的软环境越来越好,前来创业投资的台商也越来越多。

  据记者了解,4年来,漳州法院涉台庭发挥法官与台胞调解员、台企司法联络员及台办、台协会等多元联动效应,及时高效化解涉台矛盾纠纷,实现无“进京赴省”访的良好局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成为越来越多涉台案件当事人的优先选择,为台商台资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齐树洁认为,漳州法院构建多元化涉台纠纷解决机制的做法,既是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延伸,又是对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大胆尝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