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乡代掌掴护理师 撤回上诉称“会想办法筹钱”
台海网6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县芦竹乡代王贵芬,因涉嫌掌掴医院护理人员,引发全台护理人员的不满,王贵芬遭到提告,4月份一审判决她有期徒刑5个月、易科罚金每日2千元(新台币,下同),全案仍可上诉。3日高院首度开庭,王贵芬坦承打人,但否认公然侮辱,哭求法官判缓刑;今(12)日上午高院进行言词辩论,但王贵芬未出庭,决定撤回上诉,她称说“我妈妈身体不好,我又生病了!”
去年11月26日,桃园县芦竹乡代王贵芬因父亲在林口长庚医院就诊时,一时情绪失控掌掴一名李姓护理师,引发全民公愤。随后,桃园地检署将王贵芬依公然侮辱罪、伤害等罪起诉。
当时护理师提出“附带民事”,要求王贵芬给付代价3百万元的和解金,另外要求王贵芬在三大平面媒体头版广告登上道歉启事,总计代价约6百万。
王贵芬的律师在法庭上替她辩护,称王贵芬因常年照料年迈双亲,也无其他兄弟姐妹可帮忙,导致她长期累积压力而一时情绪失控,才会出走掌掴张姓护理师,对此她感到抱歉和后悔,诚心地希望和张女和解,并不以撤回告诉为和解条件;但也愿以此案做为医疗暴力的警世案例,希望法院可以给她缓刑的机会。
4月7日桃园地院一审宣判处以5个月有期徒刑、易科罚金每日新台币2千元整,全案仍可上诉。3日高院首度开庭,王贵芬泣诉父亲过世后,因为没钱办后事只能匆匆火化。她想到自己的不孝,总是难过不已;她坦承自己动手打人的确不对,但绝无公然侮辱的犯意,祈求法官轻判予以缓刑。
12日上午高院进行言词辩论,但王贵芬并未出庭,她委任律师以身体状况不佳、无法长期到台北出庭、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为由,向高院撤回上诉,全案定谳。王贵芬一审遭判刑5个月,以2千元折抵1日计算,打了2巴掌的代价是30万。有关于刑事罚金和民事赔偿,她则表示“我会尽量想办法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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