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论证会

16.01.2015  22:25

1月13、14日两天,学校召开了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论证会。校高水平“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学院、各有关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高水平“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国龙副校长主持。

校高水平“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汇报,并围绕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责任,逐一对学院和有关单位制定的行动计划进行点评和论证,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汇报论证会按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部、理工学部、工程学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共分四组进行,各学院院长、各有关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学院(单位)汇报了学院(单位)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 目标任务及学院发展定位,着重介绍各学院2014-2017年学院建设的总目标和各具体目标任务、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和具体建设举措一览、介绍各学院学科建设等重点项目任务书:建设内容、预期成效和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以付贤智校长和陈永正书记为组长的校高水平“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听取汇报后,针对学院行动计划制定情况、建设目标任务的设定、存在问题、实施举措等关键问题逐项开展评议。校高水平“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强调,要站在建设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的战略高度,设定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充分利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在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建设;要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和主流领域,进一步凝练学科研究方向;要鼓励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稳定本科办学规模,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高水平教学成果;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注重开展国际科研合作。

会议要求各学院(单位)加强对未来几年国家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研判,强化行动计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尤其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要注重成效,注重落实,做好过程和进度的检查。

会议要求各学院(单位)根据论证会上的具体意见及时做好各自单位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