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

18.09.2015  15:37

9月9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分管领导、监管科(处、站)长、农业执法支队队长和厅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各设区市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省农业厅质监处处长邱章泉、执法总队队长郑光华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做了发言。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华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副厅长充分肯定了上半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并要求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解决突出问题。 重点要根据我省2015年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各级抽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推进“检打联动”,一旦检测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立即启动“检打联动”,及时固定证据、追踪溯源,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报送,做到每季度一报,做好半年报和年报工作。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 要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对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培训,督促其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制度。同时按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办法,设区市农业部门负责培训县一级全体监管人员和产业相关部门人员,并指导县级农业部门对乡镇所有监管人员和生产主体进行培训。 三要加强服务指导。 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同时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宣传、普及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场建设。要认真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的指标,积极推动安全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工作格局。 四要创新监管模式。 善于利用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模式。各设区市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进度安排,督促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合作社全面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注册工作,并统一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及信息员开展可追溯业务培训。 五要坚持正面引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纳入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绩效管理范围,各设区市要对照省厅《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条逐项明确到岗,责任到人。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实行倒查,追究生产主体及相关监管人员责任,并及时找出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健全监管机制,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最后,黄副厅长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青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全面、细致、到位,发现问题,一抓到底,切实保障供青运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