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纪委部署要求

08.11.2017  01:59
    11月6日上午,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刘小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再次组织全组同志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的主要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同志在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全面系统、深入思考、反复持久学,要衷心拥护和爱戴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坚持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提升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主动对标省纪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意见,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全面掌握党的十九大对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工商部门的核心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要及时梳理本年度各项工作进展,着力抓好重要信访件核查、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及其他任务的扫尾工作,系统做好明年工作的思考与谋划,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工商部门引向深入。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刻领会“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全面加强驻局纪检组干部政治能力、工作作风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本领建设,完善驻局纪检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驻局纪检组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