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捕22只画眉获刑 永春首例非法狩猎案公审宣判
囚了22只画眉,让它们失去自由,王某胜终究也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近日他站在囚笼中受审,一审被判刑4个月,春节期间无法与家人团圆。
此案引起检察院和法院的高度重视,出庭支持公诉的是永春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审判长是永春法院院长陈水深。此外还有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涂劲松
案情
买来诱捕器男子抓了22只画眉
2014年12月14日,在永春石鼓收费站旧址,相关部门设卡盘查过往车辆,一辆摩托车形迹可疑。
“这辆摩托车遮遮掩掩的。”检查人员于是上前盘查,果然看见摩托车后座上绑着一个鸟笼,用木板遮掩,笼中有8只鸟,车上还有捕鸟工具等。
“这是我从山上抓来的。”该男子自称王某胜,“这鸟叫画眉。”
检查人员发现情况特殊,迅速向警方汇报。石鼓派出所首先赶到现场,并将王某胜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后来案件移交给永春森林公安部门处理,警方还从王某胜位于五里街镇的租房里起获14只画眉。
经鉴定,这22只画眉并非普通的鸟,而是属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据王某胜交代,他来到永春后,找不到工作,于是就买来诱捕器、捕鸟网等,从2014年11月开始,多次来到石鼓镇凤美村的山上捕猎画眉,前后捕了22只。
王某胜受审
庭审
画眉系保护动物 辩称老家有抓鸟习俗
这是永春首例非法狩猎案,近日永春县法院公审此案。检方指控,王某胜在未经批准和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内非法猎获野生画眉22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我均没有意见。”王某胜说,他来自贵州,老家有捕猎画眉鸟的习俗,“我不懂得在永春捕猎画眉是犯法的事情。”
王某胜的辩护律师说,王某胜抓获的22只画眉均没有卖掉,也没有给它们造成伤害,且他认罪态度好,有悔罪的表现,建议给予从轻处罚。
判决
一审判刑4个月 代表和委员都说好
王某胜该如何判?近日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几十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张《量刑测评表》。
《测评表》主要是针对王某胜的案件该如何判刑征求他们的意见,有“判处有期徒”、“判处拘役”、“判处管制”、“判处罚金”及“其他量刑建议”等五栏,供他们选择。
听完整个庭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测评表》上认真填写意见。
经过15分钟休庭后,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王某胜拘役4个月。
“我没意见,不会上诉。”王某胜表示。
“这个结果很恰当,真实地反映对王某胜的处罚。”结果出来后,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
永春法院表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并当场征求有关量刑等建议,这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民主的具体实践,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倡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