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法官上门送执行款
15.07.2016 16:12
本文来源: 法院
判决生效后,由于郑某名下除难以变现的房屋以外无其他财产,而杨家生活则变得更加困难。为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该院执行法官多次找郑某做思想工作。最终,郑某被执行法官说动,同意履行赔偿责任。
4月15日,当事人双方同意和解。当天下午,郑某携带20万元的执行款上交给古田法院。考虑到杨某行动不便,该院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马上将该笔“及时款”送到杨某家中。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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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2016 16:12